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综〔2019〕55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社〔2018〕32号)的要求,现将会泽县2023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资助项目
1.“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助对象范围是会泽籍户口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并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2023年9月1日前满 18 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资助对象范围是会泽籍户口已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并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2023年6月参加高考,且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2022年6月参加高考,且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但2022年未申请助学资助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2.补助标准
根据云民办〔2019〕25号文件,经各乡镇、街道审核上报,对符合条件的孤儿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资助标准由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一次性资助2000元。
3.发放情况
根据《“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补助资金需按季度发放。根据会民〔2023〕170号文件,下拨资金为2023年9月-2023年11月“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金30人7.5万元。会民〔2023〕180号文件,下拨资金为2023年11月-2024年2月“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金30人7.5万元。会民发〔2024〕11号文件,下拨资金为2024年3月-2024年5月“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金30人7.5万元。发放2023年9月-2024年8月“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金30人30万元,实际发放22.25万元。
根据云民发〔2021〕15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经各乡镇、街道核查上报,对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标准为由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一次性资助2000元。。根据会民〔2023〕171号,下拨资金为2023年省级资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助金14人共计2.8万元(由县级民政局直接发放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本人银行卡或社保卡,发放时添加“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资金”款项说明)
二、老年人福利项目
用于老年人福利项目的省级福彩公益金共计164万元,其中困难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资金150万元已完成、五星乡铅厂村老年幸福食堂4万元用于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已完成、者海镇五里牌村老年幸福食堂4万元用于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已完成,但财政还未清算,驾车乡驾车村老年活动中心6万元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已完成。
三、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实际效果
福利彩票公益金的投入使用,切实改善了会泽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医疗和教育条件,充分体现了福彩公益金“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实现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社会承诺,做到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增强受助人群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特此公告
附件:会泽县民政局关于2023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儿童福利类项目和老年人福利项目使用情况统计表.xls
会泽县民政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