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国有企业债务管理办法(暂行)》(会政办规〔2024〕1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已于2024年3月印发实施。为了便于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和推动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现就《办法》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加强会泽县国有企业债务管理,规范国有企业融资行为,健全债务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引导县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做强做优做大,结合会泽县实际,制定了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及过程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财评规〔2021〕18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国有企业债务管理办法(暂行)》(曲政办规〔2023〕2号),结合会泽县实际,由县财政局(国资委)拟定本《办法》;组织专家论证,征求了有关县直部门和县属企业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书面送至会泽县司法局对《办法》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审查符合法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后形成印发稿。
三、目的意义
随着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的顺利完成,全县国有企业整合重组为2户产业集团,现缺乏行之有效的债务管理办法来引导县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持续做强做优做大,结合中央、市级管理办法,特制定县级管理办法。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六个章节。
第一章,总则。一是阐述了《办法》制定的目的、适用的范围及各职能部门管理职责。二是细化了债务的内容及定义,国有企业债务举借、动态管理及风险防控应遵循的原则。
第二章,强化债务举借约束。一是明确了债务收支预算管控。二是强化债务举借管理,合理优化债务结构,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重点监管线且经营严重亏损、有重大债务风险的企业,不得再新增债务融资。三是加强借款和担保管理,国有企业严禁为无产权关系的企业、自然人、法人单位提供借款、担保。
第三章,加强动态管理。一是加强债务资金使用管理,严禁过度融资形成资金无效淤积,严禁资金空转、脱实向虚,严禁挪用资金、违规套利、违规改变资金用途。二是加强债务信息管理及存续债务动态管理,分类落实偿债资金。三是加强企业信用管理,维护良好信用评级。
第四章,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明确了加强债务风险监测、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3个方面内容。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应对”。
第五章,严格监督问责。加强监督考核和严肃追责问责。将债务管理、债务风险防控作为国有企业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及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范围。
第六章,附则。《办法》适用的范围及相关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