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会泽县婚姻登记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公园式婚姻登记点办理结婚登记的需求,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民办发〔2023〕12号)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撤销者海镇等3个婚姻登记站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撤销者海镇、迤车镇、待补镇婚姻登记站,保留原账号。
二、自2024年5月6日起,全县婚姻登记业务集中在会泽县钟屏街道以濯水乡“以濯缘”婚姻登记点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窗口均可办理。
三、已申请离婚并领取离婚回执单,截止日期为 2024年4月 26日以前的(含26日),在离婚申请地办理。4月26日以后的,可在县城两处登记点任选一处办理。
特此公告
会泽县民政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