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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

  • 县公安局
  • 000000000/2024-17092
  • 2023-09-18 10:42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按照《会泽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定向会泽县公安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内容

1.机构职能。主要包括: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情况。

2.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业务工作。主要包括:本机关各项行政许可、户籍、出入境等事项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受理条件、办理程序和材料明细;政策法律法规解读。

4.通知公告报告。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新闻发布、热点回应、建议提案、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等对外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等;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法治政府年报。

5.其他信息。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主动公开渠道

1.会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ze.gov.cn);

2.“会泽警方”微信(账号:“会泽警方”ID: hzjfwx)、微博(账号“云南警方”链接: https://weibo.com/u/3303381544)、抖音(账号:“会泽警方”ID:HZJF110)、头条号(链接:https://www.toutiao.com/c/user/token/MS4wLjABAAAAdymn-oiIyx-o_NNCv3stwWQqA8-rOgiZf7vBWUb548k/?source=list&log_from=05377ccf822de_1695024279752)等互联网政务媒体;

3.电视、报纸、广播等公共媒体;

4.会泽县公安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会泽县公安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会泽县公安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地址:会泽县通宝路49号会泽县公安局办公大楼506室

邮政编码:6542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4—5687387

(二)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会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本(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复制有效;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上述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会泽县会泽县公安局506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身份信息证明复印件一同寄出,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RLX?bmid=c4b212dd-2cec-4d74-8321-a0dee52d1eab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身份信息证明复印件一同传真至本机关受理机构传真号码:0874-5687387发送传真后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四)申请办理流程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附件2:会泽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五)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和程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47号)执行。

1)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100元/件。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2)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31—100页(含100页)的,10元/页。101—200页(含200页)的,20元/页。201页以上的,40元/页。

2.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4.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会泽县公安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会泽县公安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受理机构:会泽县公安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地址:会泽县通宝路49会泽县公安局

邮政编码:6542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4—5687387

电子邮箱:hzxgajxxgk@163.com

、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会泽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投诉(监督电话:0874-5687395,地址:会泽县通宝路49号,邮编:654200);

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