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会泽县统计局
2021年10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通力合作,全体普查对象密切配合,通过全县6000多名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共794279人。
2020年会泽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平台汇总的全县常住人口乡(镇)、街道分布如下:
乡(镇)、街道 |
2020年总人口(人口) |
2010年总人口(人口) |
2010-2020年增长率(%) |
会泽县 |
794279 |
908292 |
-12.55 |
金钟镇 |
|
154328 |
-100 |
古城街道 |
7196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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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云街道 |
53621 |
|
|
金钟街道 |
4107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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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礼街道 |
31379 |
|
|
钟屏街道 |
31599 |
|
|
娜姑镇 |
47316 |
61124 |
-22.59 |
迤车镇 |
65034 |
81784 |
-20.48 |
乐业镇 |
50363 |
70209 |
-28.27 |
矿山镇 |
15066 |
23559 |
-36.05 |
者海镇 |
73218 |
92108 |
-20.51 |
大井镇 |
28961 |
38243 |
-24.27 |
待补镇 |
31916 |
40779 |
-21.73 |
大海乡 |
13665 |
24106 |
-43.31 |
老厂乡 |
14152 |
19925 |
-28.97 |
五星乡 |
21703 |
29498 |
-26.43 |
大桥乡 |
22827 |
30816 |
-25.92 |
纸厂乡 |
15585 |
16729 |
-6.84 |
马路乡 |
18773 |
26128 |
-28.15 |
火红乡 |
21205 |
32223 |
-34.19 |
新街回族乡 |
20179 |
26948 |
-25.12 |
雨碌乡 |
23752 |
34478 |
-31.11 |
鲁纳乡 |
14070 |
18065 |
-22.11 |
上村乡 |
22271 |
33721 |
-33.96 |
驾车乡 |
19939 |
22373 |
-10.88 |
田坝乡 |
24645 |
31148 |
-20.88 |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292805户,集体户3792户,家庭户人口为764540人,集体户人口为2973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4人减少了 1.13人。
三、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总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16641人,占52.46%;女性人口为377638 人,占47.5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5.41:100下降到110.33:100。
四、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总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83357人,占总人口的23.09%;15-59岁人口为474588人,占总人口的59.75 %;60岁及以上人口为136334人,占总人口的17.16 %,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98269人,占总人口的12.37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0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6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7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06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2189人;高中(含中专、中技、职高)文化程度的58755人;初中文化程度的210278人;小学文化程度的35438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由2892人上升到5312人;高中文化程度的由6204人上升到7397人;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3455人上升到26474人;小学文化程度的由54348人下降到44617人;未上过学的由13099人下降到12766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7.27年提高至7.58年。
六、城乡人口
全县总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08987人,占总人口的38.90 %;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485292人,占总人口的61.10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75364人,乡村人口减少186961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11个百分点。
注: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全县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县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登记地在外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0-15岁人口为197786人,16-59岁人口为460159人。
6.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